
江苏电信电子发票全面上线公告
尊敬的电信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84号),我公司将于2017年8月10日起,全面推行电子普通发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范围为电信股份有限江苏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适用发票类型为我公司的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电信用户可通过电信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等途径办理电子发票邮箱推送。用户在缴费后生成的电子普通发票将自动推送至该指定邮箱。用户可通过电信推送的电子发票邮件阅读、下载打印发票。
四、电信用户可通过登录电信网上营业厅js.189.cn,自助查询、下载、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
五、从2017年8月10日起,我公司不再开具原纸质的通用机打发票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用户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
特此公告。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17年7月
分割线
Q
电子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不同(区别)?
A
电子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主要区别在于:电子发票的版式增加了二维码,打印的纸张不再是专用纸.(打印纸A4、A5均可以,推荐用A5),电子发票的版式全国统一。
Q
电子发票可否用于报销?
A
可以用于报销。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Q
打印的黑白色电子发票是否有效?
A
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
Q
补打的发票会出现补打字样吗?
A
首次打印的电子发票和重复补打的电子发票没有区别,不会显示“补打”字样。
Q
用户不要电子发票,只要纸质发票,如何处理?电子发票可否转换成纸质发票?
A
电子发票业务全面上线后,当前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会同时取消,我们将不再为用户提供纸质发票(原通用机打发票)。如果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有疑问,可咨询税务热线12366。
Q
发票真伪去哪查询?
A
用户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该网址可查验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Q
为何电信要推广电子发票?
A
2017年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文部署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并确定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等重点推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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